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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

进口信用证押汇

  潍坊银行作为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向其释放单据并于付款到期日先行对外付款,申请人以处理货物所得或以其他款项到期偿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短期进口贸易融资。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申请人可利用押汇资金进口和销售货物,不占用自有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2.加快资金周转。申请人在推迟偿付进口款项的条件下提前获得单据,减少货物滞港费用;

  3.抢占市场先机。申请人无需资金全部投入,便可在付清货款之前提取货物并销售,抢先一步占领市场;

  4.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5.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适用对象

  1.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付款赎单的进口商;

  2.希望通过推迟进口付汇享受汇率变动带来好处的进口商;

  3.长期叙做对外进口贸易且有进口融资需求的进口商。

申请条件

  1.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包含“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在外汇局公布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并评定为A类企业;

  2.申请人生产经营正常,对外贸易往来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债务纠纷、诉讼等影响融资安全的事项;

  3.申请人办理的各类贷款及融资业务务原则上无逾期、欠息或垫款等不良记录;

  4.申请人交易对手所在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交易双方不涉及反洗钱、反恐融资等敏感交易。

所需材料

  1.进口押汇业务申请书;

  2.信用证及其项下承兑/付汇凭证;

  3.信用证项下单据:主要包括运输单据、发票、装箱单等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4.潍坊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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