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说明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并由买方承担贴现利息的贴现业务。买方付息贴现的票据可以是买方第一手签发,也可以是买方收到的已经背书转让的票据。
2.产品特点
为客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提供短期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和采购成本。付息方式灵活,便于卖方及时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3.利率
按照我行相关业务定价管理规定执行
4.期限
根据授信业务品种及我行相关制度合理确定。
5.适用对象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
6.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正常、信誉良好。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如属买方主动付息的,买方可不开立结算账户)。
(3)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4)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条件。
(5)卖方所持承兑汇票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7.提交资料
贴现申请人(卖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经持票人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2)贴现申请书。
(3)对应的有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足以证明贸易背景真实性的书面材料。
(4)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