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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账户分类管理 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个人银行账户要进行分类管理,分成Ⅰ、Ⅱ、Ⅲ类账户。Ⅰ类账户和Ⅱ类、Ⅲ类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金库”和“钱包”的关系。
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常见的借记卡、存折都属于Ⅰ类账户。它主要用于大额资金的
转账以及结算,没有限额,相当于客户的“金库”。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Ⅱ类账户可用于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
出资金业务。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Ⅲ类户账户余额不
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Ⅱ类和Ⅲ类账户主要是用于投资理财和小额支付缴费等,相当于我们的钱包。其中Ⅱ类账户可以是实体卡也可以是电子账户,账户内的余额没有限制,可以用于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以及绑定支付账户等;而Ⅲ账户就是电子账户,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消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