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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集中化管理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我行集中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潍坊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业务。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行集中受理纸质函证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函证受理要求

  1.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纸质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2.跟函所需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介绍信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跟函人员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3.“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4.被审计单位应为我行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请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签章及骑缝章,并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

  5.我行于收到符合规定的银行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如因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6.回函用章:纸质函证统一加盖“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专用章”实体印章。

  三、集中受理机构

  1.我行询证函业务由总行集中办理,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机构名称: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中心

  联系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5139号

  联系电话:0536—8067307/8051950

  2.为了防止银行函证寄件及回函风险,会计师事务所请选择寄送至“潍坊银行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中心”并应在寄件上注明“银行询证函联系人(收)”,

  四、函证收费

  1.我行对验(增)资银行询证函收取200元/笔;其他询证函业务免费,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验、增资银行询证函缴费在询函账户开户行完成,集中作业中心收到函证审核无误后,将电话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告知客户前往账户开户行缴费,缴费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我行完成回函处理)

  五、业务服务与投诉

  更多事项请拨打集中受理机构电话或我行客服电话:0536-96588(潍坊),400-619-6588(全国)。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客户服务热线,0536-96588,400-61-9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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