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概况 | 我行动态 | 企业文化 | 机构网点 | 存款保险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无障碍服务

固定资产贷款

  一、产品说明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二、贷款种类

  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下列各项用途的长期贷款、临时周转性贷款和外汇转贷款:

  基本建设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其他固定购置是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三、产品特点

  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2.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

  3.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4.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5.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的区别 

项目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用途

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

满足企业中、短期的资金需求

期限

1-5年的中期贷款或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

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或1-3年期的中期贷款

审核方式

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逐笔申请逐笔审核或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还款来源

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现金或企业自有资金

主要为企业经营收入

风险

外部影响因素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多,风险较大

集中在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的风险

收益

长期、稳定收益

短中期收益

 

  四、利率

  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我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六、申请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落实潍坊银行认可的担保;

  5.在潍坊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9.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七、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3.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经银行内部审查同意的,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5.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7.银行资金到账,借款人用款。

客户服务热线,0536-96588,400-61-96588
我要咨询、投诉、建议